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与民政厅资源互补 探索“以医养老、医养结合”新模式
为积极推进我区“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商,确定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同设立内蒙古老年病康复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养老康复护理中心),该中心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运营管理。双方于2015年4月10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2015年4月24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与民政厅在金桥开发区祥泰广场举行自治区养老护理中心康复楼移交仪式,自治区民政厅副巡视员公维春,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院长乌兰代表双方单位移交项目楼房。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计委蒙中医药管理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移交仪式。
公维春副巡视员在移交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护理中心康复楼是自治区“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重点示范工程,得到了自治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双方合作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认可和肯定,并做了重要批示。移交项目楼房标志着双方合作的正式启动,民政厅会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项目运作,和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密切协作,努力推进自治区养老护理中心楼整体建设,争取早日运行,实现双方共赢,切实解决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打造自治区级养老护理康复中心。
乌兰副主任强调,作为自治区实力较强的民族医综合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一定会发挥蒙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蒙医适宜技术在老年养护及老年病康复治疗方面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特色优势,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开展、综合服务等方面下工夫,与民政厅实现资源互补,扎实推行“以医养老、医养结合、康复促进、公益为先”的全新医养结合运行模式,打造以蒙医药为主,集医疗、养护、康复为一体的专业示范性养老护理康复中心,实现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此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做精、做强,满足呼和浩特市及周边地区医疗养护、养老市场的需求,切实让百姓在双方的合作中受益,努力破解当前的医疗养老难题。
项目楼移交后,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将按照现代化、标准化、特色化医养中心建设流程对大楼内部进行装修改造,力争2016年投入使用。(医养中心 于景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