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患者反映良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地区定于4月30日零时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29日晚11时,自治区卫计委第二督查组组长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胡文义一行到我院督查项目价格对接工作;3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第一督查小组副组长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院君一行到我院监督检查项目价格运行情况。乌兰院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胡文义副主任前来检查指导我院价格调整工作,乌兰院长陪同。
为确保我院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做了充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医院成立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推进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赴鄂尔多斯调研,组织召开3次部门协调会;针对临床医生、护士长和电脑班先后开展了7次培训,累计涵盖680人次;4月20日前已完成医疗项目14000条、一次性收费材料2200条及1000多项组合收费项目系统的维护;调价期间,信息部、物价科等各相关部门从29日18点开始用时2.5小时完成目录切换,10余名工作人员30小时连续在岗进行维护测试;在“五一”小长假期间,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天在岗,保证价格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价格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补偿成本、控制耗材、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设备和医用耗材使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新项目价格已经运行一月余,我院门诊、住院患者收费正常,未产生不良反响,价格调整工作平稳过渡,患者反映良好。(孙淑艳/文 张小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