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通知
献 血 通 知
各科室:
我院定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点整,在门诊大厅外安排义务献血的人员献血,请准时参加。
附:献血前后注意事项。1、献血者献血时请携带献血证及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照、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2、献血前要保持精神愉快,保证充足睡眠。
3、献血前一天晚上和当天早晨,不可进食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包括:涮羊肉、包子、饺子、烧卖、羊杂碎,油条、坚果类食物。
4、献血前72小时内不得饮用酒精类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药物。
5、女性献血应避开月经期以及经期前后三天。
6、献血人员因病(如感冒、发热等)服药的献血人员要在病愈停药三天后,另行组织体检献血。献血者献血前当天饮食应以清淡饮食为宜,可以进食馒头,稀饭,素条面。
7、献血前要认真填写献血登记表各项内容。户口所在地填写身 份证地址,固定通讯地址填写献血者本人工作单位全称或现住址。详细阅读填写献血者健康咨询表并签 名,不明之处询问献血工作人员。
8、献血完毕针眼处要用三指压迫10分钟,以免血液外溢。献血后1—2天内针眼处防止着水,以免针眼处被细菌感染发炎。
9、献血后24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高空作业者献血当天不适合继续从事高空作业,应予以休息。
10、献血后正常饮食,切勿暴饮暴食或过量补充营养,只适当吃一些瘦肉、鸡、鱼、水果、蔬菜即可。
2016年1月21日
党工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