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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及CT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阅读次数: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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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3〕64号)的要求,对诊查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执行:

一、普通门诊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7元调整为17元。

二、副主任医师门诊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2元调整为22元。

三、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辨证论治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7元调整为32元。

四、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5元调整为15元。

五、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20元。

六、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5元调整为30元。

七、普通部位平扫价格由260元调整至200元,胸部平扫价格由400元调整至290元,全腹部平扫由700元调整525元,全脊柱平扫1300元调整至975元,胸椎X线平扫500元调整至375元。   

八、门诊挂号诊查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报销时不设起付线,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

九、目前我院因系统原因,选择在网上挂号的患者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暂时不能报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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