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签订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合作协议
乌兰院长与自治区残联杨瑞平理事长签订合作协议
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签约仪式在我院举行。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宏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儒、副巡视员金铠,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瑞平,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国际蒙医医院院长乌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小勤,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赵大军及我院班子成员、医养中心负责人、自治区残联和我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签约仪式。许宏智副秘书长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乌兰院长与自治区残联杨瑞平理事长共同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自治区首家医疗机构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立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中心。按照中国残联、卫计委《关于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的通知》精神,2012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扩建项目,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与我院分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疗、养老康复中心)合作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该中心旨在探索残疾人康复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全新机制,是构建残疾人康复医疗新模式的一次重要实践。
签约仪式上,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代表自治区残联讲话。他着重强调了双方合作建设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的重要意义。他说,合作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双方战略合作,推动自治区残疾人医疗康复事业发展,为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实现自治区医疗领域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创新和互动融合,促进双方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必将对我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深入发展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内蒙古的残疾人医疗康复事业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小勤代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讲话。他从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双方合作三个层面提出了希望和建议。他强调,在项目推进和运行中,自治区卫计委将充分发挥管理作用,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强化对该合作项目的监管,切实让百姓在双方的合作中受益,真正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国际蒙医医院要充分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与自治区残联共同坚持“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服务宗旨,发挥民族医品牌、技术服务、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优化医院现有康复医疗资源,发挥国家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真正起到1+1大于2的效果。希望合作双方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性协议,在合作运营、公益服务、业务开展、质量控制等方面,始终坚持“创新、融合、共享、发展”的目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服务,促进全区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全面发展,打造自治区乃至全国的康复医疗相结合的示范机构。(于景鹏高秀芳供稿)